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歷史法規所有條文 | 全台合法動物醫院
第1條.本法依司法院組織法第六條制定之。·第2條.司法院大法官,以會議方式,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案件;並組成憲法法庭,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 ...
第 一 章 總則
第 1 條
本法依司法院組織法第六條制定之。
第 2 條
司法院大法官,以會議方式,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 命令之案件;並組成憲法法庭,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。
第 3 條
大法官審理案件之迴避,準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。
第 二 章 解釋案件之審理
第 4 條
大法官解釋憲法之事項如左: 一、關於適用憲法發生疑義之事項。 二、關於法律或命令,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。 三、關於省自治法、縣自治法、省法規及縣規章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。 前項解釋之事項,以憲法條文有規定者為限。
第 5 條
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得聲請解釋憲法: 一、中央或地方機關,於其行使職權,適用憲法發生疑義,或因行使職權 與其他機關之職權,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,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 牴觸憲法之疑義者。 二、人民、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,遭受不法侵害,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,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者。 三、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,就其行使職權,適用憲法 發生疑義,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。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,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,確信有牴 觸憲法之疑義時,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,聲請大法官解釋。 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,應不受理。
第 6 條
本...
司法院大法官 | 全台合法動物醫院
大法官 | 全台合法動物醫院
首頁關於大法官職權 | 全台合法動物醫院
憲法訴訟法三讀通過,釋憲制度開展新紀元...... | 全台合法動物醫院
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§5 相關大法官解釋 | 全台合法動物醫院
憲法訴訟法 | 全台合法動物醫院
憲法法庭審理規則(82.07.30 訂定) | 全台合法動物醫院
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歷史法規所有條文 | 全台合法動物醫院
司法院大法官 | 全台合法動物醫院
桃園市龜山區【藍世界動物醫院】是合法的獸醫院嗎?
區域/鄉鎮:桃園市龜山區詳細地址:桃園市龜山區忠義路二段519號醫院名稱:藍世界動物醫院發照日期:負責人:周志霖連絡電話:(03)...